2019年12月20日,维西县人民检察院杨为平副检察长、第二检察部控申干警一行在塔城镇武装部长等人的陪同下,赶赴维西县塔城镇塔城村帕体落组对一对未成年的兄妹开展了司法救助,发放了救助金4万元人民币。
熊甲、熊乙(化名)兄妹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的子女,他们的父亲将他们的母亲杀害。两兄妹靠爷爷奶奶抚养,而爷爷奶奶身体不好,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属于建档立卡户。我院在了解到该情况后,深入被害人家中调查核实,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两兄妹申请司法救助金。
与普通的司法救助不同,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是我院司法救助工作的重点。在为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考虑两兄妹的实际情况,本着避免“给钱了事”的原则,我院主动与塔城镇党委政府、村委会沟通、协商,将这笔救助金真正用在两兄妹的身上,解决他们以后生活上的困难,为两兄妹健康成长提供帮助。
近年来,我院探索“司法救助”和“精准扶贫”切入点,助力精准扶贫,主动履职,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使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