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擦亮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组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等学习25场次。
二、自觉融入大局,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维西经济社会发展
有力维护更高水平平安维西建设。
批准逮捕危害社会秩序类犯罪13件22人,提起公诉17件32人。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6件30人,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全力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联合10家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维西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协调维西县工商联成立了维西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受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犯罪4件4人,有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依法能动履职参与社会治理。
重视溯源治理,共发出检察建议57份;分6轮下沉17个行政村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法律宣讲57场次,覆盖党员群众、村干部6400余人,“一对一”精准普法服务455人次,发放宣传品5950余份;扎实开展酒驾、醉驾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177件177人,提起公诉151件151人,在相关案件频发、多发地区召开法治宣传30场次。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为2户接访对象(困难户)解决6000元生活困难补助;投入经费7万余元;开展双建双推1次,法治宣讲4次,大排查大走访41户,调处矛盾纠纷17起。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办理涉农村森林防火安全案件10件,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1人。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受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9人,提起公诉3件5人,着力推动反腐效能持续提升。
三、做实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法律实践中诠释检察情怀
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领导包案受理、分流办理非民事行政类申诉信访案件4件,办理群众来信来电信访案件18件23人次;以公开促公正,推行“检察听证+人民调解”工作模式,邀请114名听证员参与23件案件的公开听证。
办好检察利民便民实事。
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15人。依法打击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16人,提起公诉10人,守护群众的“钱袋子”;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救助困难群众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有力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件35人,提起诉讼6件15人。推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实质化运行,召开联席会议,发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8件。以“长江船舶污染及突出问题治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抓手,联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赴金沙江、澜沧江维西段主要通航乡镇开展联合检查,发出检察建议6份, 对全县辖区内机动车维修场所废旧机油管理不规范、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隐患的问题进行排查,发出检察建议12份。
四、维护公平正义,以精准检察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
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66件91人,同比下降23.26%和12.50%。批准逮捕53件70人,同比下降24.29%和13.58%。受理审查起诉288件346人,同比上升5.88%和10.9%。提起公诉231件259人,同比下降5.33%和5.8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56件287人,适用率达93.18%。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
办理8件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0万余元。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0件、执行监督案件20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1件、行刑反向衔接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检察意见书5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10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1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份,均收到整改回复。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18件次。办理的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例、被最高检列入全国千案展示案例。
法律监督精准度有效提升。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办理侦查监督案件8件,审判监督案件1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1人,提出抗诉1件。对疑难复杂、新类型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严格把握证据标准,织密证据链条,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14件。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持续深化内部监督。
连续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优秀。有效监督案件办理中不规范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4份、口头提示3份,促进案件质量提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有问必录”,记录填报21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8次,岗位廉政风险排查4次,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活动、检察办案7人次。 共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7件次。 召开听证会23件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30件次。
不断提升队伍素能。
选派186人次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素能提升培训,促进检察人员主动学习、增强本领,有效适应新形势新需要。2023年受各类表彰6人次。